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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组织权利

发布日期:2025-12-03 浏览次数:11

——申请组织权利

1、有权自我决策是否提出体系认证申请和自由选择认证机构(ZBC的QMS、EMS、OHSMS等认可业务范围见认证规则)

2、有权要求审核组保守组织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3、有权拒绝审核员任何与审核工作无关的要求。

4、有权对审核组的审核公正性进行投诉。

5、有权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

6、有权对认证结果进行申诉。

——申请组织的义务

1、在申请时,不得隐瞒组织的真实情况,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 组织独立的法律资格证明材料(如: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

◆ 各类有效期内从业资格许可证(如:开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 体系所涉及的过程、产品及服务的说明:

◆ 典型环境因素清单(仅适用于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排放达标证明文件(仅适用于申请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仅适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 现场审核前一个月提交(QMS质量管理体系/EMS环境管理体系/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始终遵守ZBC的有关认证规定;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4、如果对审核组成员及日程安排有异议,请在现场审核前(进驻前五日内)与ZBC联系

5、进行认证时,做好全部必要的安排,包括文件准备,所有区域的进入、记录的查阅和人员的访问,这些安排也适用于监督、复评和解决投诉;

6、在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得损害 ZBC的声誉,不得做ZBC认为误导或未授权的声明当认证被暂停或撤销后,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并按认证机构要求交回所有的认证文件;

7、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只能用来证明其体系符合了特定标准或其它引用文件,不能超越使用认证证书中所限定的认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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